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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資料組 - 輔導室 | 2022-08-03 | 點閱數: 218

說明:    
一、    依據本府111年7月20日府勞就字第1110184300號函辦理。
二、    為鼓勵畢業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,勞動部於111年6月15日訂定發布本計畫,提供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,且於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之青年就業獎勵最高新臺幣3萬元整。
三、    為利青年瞭解本計畫,請貴校協助將計畫資訊轉知符合資格之畢業青年多加運用,並將計畫資料置於校內網站,以揭露相關資訊予民眾。
四、    檢附本案計畫、常見問答、圖卡及獎勵申請流程各1份,或至勞動部111年青年就業獎勵專頁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x9ql2e)查詢計畫詳細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