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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主任 - 教務處 | 2021-07-14 | 點閱數: 432
(一) 參加組別及條件:分為教育行政機關組(含現職輔導小組(團)召集人及成員)、大專院校組、中學組(含高級中等學校及國中)、國小組(含附設幼兒園)等4組,報名參選人應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,其中國小組及中學組須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,並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認證人員。
(二) 收件期程:自110年10月1日(星期五)至10月29日(星期五)止,請於收件期限內,將申請資料上傳至線上表單,表單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9NEJbR6c6o1Kiog47
(三) 審查方式:
1、 資格審查:由承辦單位依參選人書面資料,檢核參選人資格及其資料完整性,經審查通過後進行委員審查。
2、 委員審查:由教育部邀集專家學者籌組審查小組,召開會議辦理審查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