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諮詢專家: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團隊。
(二)參與人員:本中心專輔人員及本市公私立高國中小學學生及其相關家長、教師、網絡單位等個案輔導相關人員。
(三)服務內容:
1、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,提供輔導策略之擬定及相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。
2、青少年與兒童精神醫學知識之諮詢服務。
(四)執行時間及地點:113年9月至12月每月第二至第四週之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,於本中心(東安國中內四
樓)進行。
四、本案參加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之教師、專輔人員,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,核予公(差)假登
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