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703392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教育部為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採課程通用設計原則,研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特殊教育與融合教育教材、教具、輔具及科技輔助教學軟體,以促進融合教育;增進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製作教材教具能力,啟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及幼兒學習興趣,提升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品質,特辦理旨揭競賽。 |
三、 | 旨揭競賽資訊摘錄如下(詳如簡章): |
(一) | 參加對象:公私立學校、教保服務機構、民間團體、國內研究機構、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。 |
(二) | 申請期限:自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起至114年3月31日(星期一)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