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旨: | 有關本市114度國民中小學第29期校長、主任候用人員甄選資績審查一案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本年度資績審查訂於114年11月12日(星期三)假本市桃園國小辦理,資績審查時間表公告於本局網站及本市甄選報名系統。 |
| 二、 | 旨揭資績審查注意事項,說明如下: |
| (一) | 報到時間:114年11月12日(星期三)下午1時起,請依公告各梯次、時間進行審查,逾時概不予受理。 |
| (二) | 地點:本市桃園國小活動中心(桃園市桃園區民權路67號)。 |
| (三) | 參加甄選人員務必備妥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光面相片2張。 |
| (四) | 資績審查表務必完成校內核章,否則概不予受理。 |
| (五) | 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,由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参加。 |
| (六) | 因桃園國小停車空間有限,參加資績審查人員停車事宜惠請自理。 |
| (七) | 考生若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資績審查,得填具委託書,委由他人於公告時間內到場辦理資績審查作業。 |
| 三、 | 檢送旨揭資績審查時間表及委託書各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