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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人事主任 - 教務處 | 2021-07-20 | 點閱數: 365

壹、依據:「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」暨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」等規定辧理。

貳、甄選職稱及名額:約僱人員(護理師職務代理人) 1名。

參、僱用期間及待遇:

一、僱用期間: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度遷調作業或校護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(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失,即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)。

二、工作待遇: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,每月薪資34,916元(應自行負擔勞保、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)。

肆、報名方式:

  一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10年07月23日(星期五) 下午5時截止收件。     

(一)檢具相關證件於截止時間前,寄(送)達本校(328桃園市觀音區白玉里下庄子53-1號)人事室(信封請註明「應徵約僱人員」)

(二)應檢附資料或證件不齊者,均視同資格不符亦不通知補件。

  二、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(網址:http:// https://www.gijh.tyc.edu.tw/)下載填寫(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)。

  三、聯絡電話:

      報名作業:03-4732034轉710人事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工作內容:03-4732034轉310學務處;轉510總務處     

伍、報名資格:

  一、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條、第28條第1項及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1條第1項及「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」第3點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

  二、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,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。

  三、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。

  四、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:

 (一)專科以上學校畢業。

 (二)高級中等學校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。

陸、工作項目:

一、意外傷害處理與護理、學生健康管理、健康諮詢。

二、學生健康檢查規劃與協調、衛生教育宣導。

三、協助午餐業務推動。

三、其它臨時交辦事項。

柒、繳驗表件:

  一、甄選報名表1份(請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)及簡歷自

      傳。

  二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
  三、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。

  四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
  五、身心障礙手冊影本(無則免附)

捌、甄選:

 一、方式:面試(依專業素養、表達溝通能力、工作經驗等項目評定成績)

  二、時間:110年7月27日(星期二)上午9時起。

 三、符合報名資格參加甄選名單、報到時間及地點於7月23日(星期五)18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,請自行上網查閱,不另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