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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 - 教務處 | 2022-04-20 | 點閱數: 296

(一)禁止參加術科測驗之人員及申請補考措施 :
1、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,或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,被列管為「居家隔離」或「居家檢疫」、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」或「自主健康管理」之考生。
2、上開考生得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放之通知文件於術科測驗前1日以電話向招生學校教務處提出補考申請。
(二)嚴禁隱匿個人身體症狀(同健康聲明書填寫內容),如經查明屬實者,取消術科測驗資格(成績不予計算),並依中央疫情通報作業規定,通報主管機關及依「傳染病防治法」處理。
(三)術科測驗 (111年4月23日)注意事項:
1、術科測驗當日請考生提前至試場報到及繳交健康聲明書。
2、考生於測驗當日請全程配戴口罩,並配合招生學校防疫規定(量測體溫、實聯制等)。
3、考生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,如有發燒(額溫超過37.5℃)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狀,應主動告知監試人員。術科測驗當日依試場規則及實際需求,啟用隔離試場。
4、考生學校遇班級停課或全校停課時,考生須主動提出附測驗前 24 小時內篩檢 (含家用快篩)或 PCR 檢驗陰性證明給招生學校,方得進入測驗試場應試。
5、陪同人員:
(1)不開放家長陪考,若有特殊原因(如身心障礙、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之考生),家長得於測驗前向招生學校申請陪考服務,獲同意者始得進入校園。
(2)不設置家長休息區,請考生及獲准陪考家長,儘可能待在開放空間休息。
(3)陪同人員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,或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 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,被列管為「居家隔離」或「居家檢疫」、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」或「自主健康管理」禁止進入校園。
6、術科測驗當日如有招生學校全校停課者,須將測驗時程延後或作業方式改變時,由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於學校網站且通知考生。
(四)報到作業:
1、報到當日前14天內,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需「居家隔離」或「居家檢疫」、「加強自主健康管
理」或「自主健康管理」或發燒者(額溫超過37.5℃),得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報到。
2、報到當日,如有招生學校全校停課者,由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於學校網站並通知報到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