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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輔導室特教組 - 輔導室 | 2022-09-30 | 點閱數: 225

說明:
一、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1年9月8日東門北特字第1110008106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辦理分為2梯次,預計辦理期程及實施對象如下:
   (一)111學年度第1次鑑定安置:
     1、工作期程:111年10月至112年4月。
     2、實施對象主要為跨階段新生及在校生(含疑似生)。
       (1)112學年度升學國中特殊教育學生。
       (2)111學年度國中在校生(含疑似生)。
       (3)申請重新鑑定安置特殊教育服務之學生。


   (二)111學年度第2次鑑定安置:
     1、工作期程:112年2月至112年7月。
     2、實施對象主要為在校生鑑定(含疑似生)、跨階段新生補鑑定及申請重新鑑定安置特殊教育服務之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