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本校(任桃園市國際教育中心)辦理桃園市113學年度國際教育及交流學生徵文活動第二次徵稿一案,請各學習階段公私立學校踴躍推薦學生優良作品參加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桃園市112暨113學年度國際教育總體工作計畫辦理。 |
二、 | 因原預定徵集作品尚有餘額,爰擬辦理第二次徵稿,以擴大學生交流及經驗分享之效益。 |
三、 | 第二次徵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: |
(一) | 各校得推薦至多3篇優良作品,已參與第一次徵稿者亦得再行推薦至多3篇。作品徵集總量上限為200篇,依繳交先後順序受理。 |
(二) | 倘作品徵集達上限,將公告於桃園市國際教育中心網站及LINE群組,俾利各校掌握訊息。 |
四、 | 檢陳國際教育及交流學生徵文活動第二次徵稿實施計畫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