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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室特教組 - 輔導室 | 2026-09-02 | 點閱數: 18

一、報名資格:

  • 中華民國國民。
  • 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之資格者。
  • 品德優良,具有愛心、耐心及同理心,並能接受及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。

二、報名方式:

  • 報名時間:115年9月10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至10時30分止,填妥報名表件,可攜帶2吋照片一張,國民身分證及學經歷證明正本及影本,親自至本校輔導室(校址:桃園市觀音區中興路38巷50號)報名。
  • 簡章及報名表公告於本校網頁及桃園市政府教育處徵才網站,請自行下載運用。
  • 輔導室聯絡電話:03-4732034轉612。

三、錄取名額及聘期:

  • 錄取名額: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正取一名,備取一名。
  • 聘期:115年9月1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(寒、暑假期間不上班亦不支薪)。

四、甄選日期及方式:

  • 甄選日期:115年9月10日(星期五)11時整
  • 甄選方式:依口試成績評審之,依分數高低錄取(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另外加分),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。

五、工作內容:
 
一、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自理之照顧與處理。
  二、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,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及環境清潔整理。
  三、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,協助實施學生學習、評量、生活輔導事宜。
  四、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。
  五、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。
  六、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。

  • 進用人員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;工作期間每年並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9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(特殊教育相關研習),服務結束後應繳交教師助理員服務紀錄表及研習紀錄(全學年至少9小時)送府備查
  • 工作期間每日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報服務學生紀錄。
  • 支援其他學校臨時交辦事項。

六、詳細資訊以及報名表件請見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