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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主任 - 人事室 | 2025-12-31 | 點閱數: 13
主旨: 轉知考試院114年12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,並自114年11月21日施行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2月19日部法二字第1145909952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二、 請各機關學校於辦理本(114)年度公務人員考績(成)作業相關事宜時,切實依修正後規定辦理。